集團公司,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,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,以母子公司為主體,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,由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。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,是指擁有衆多生産、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。它一般都經營着規模龐大的資産,管轄着衆多的生産經營單位,并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
《公司法》中并沒有“集團”一說,隻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。但是在現實中,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,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......
掃一掃關注我們